通川区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护航“事实孤儿”成长
10月29日,通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怀川带领该院控申科干警前往通川区东岳镇,向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并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被救助人亲属手中,这是该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来发放金额最大的一笔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会
今年7月,该院控申科接到侦监科移送的一件涉嫌故意杀人案的司法救助线索。经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因家庭纠纷,涉嫌杀害其妻子曹某某。案发后,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与受害人曹某某育有的一未成年子女成为“事实孤儿”。案发后,由其爷爷奶奶代为照顾,但两位老人依靠低保维持生计,家庭经济困难。
发放司法救助金
该院控申科在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前往被救助人家中实地走访、向当地政府部门了解详细情况,确认被救助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在报请检察长同意后,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到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联系校方代为监管被救助人的司法救助金,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发放给被救助人亲属,确保该笔救助金主要用于被救助人的生活开支。
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会上,办案人员现场宣告了司法救助决定书,郝怀川代表该院现场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给被救助人亲属,并协调校方为被救助人争取到每学期500元的困难学生补助金。
随后,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的配合下,对被救助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同时,该院向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提出,要及时对被救助人的孤儿身份进行认定,最大限度地给予被救助人多方式、多渠道的综合救助,帮助其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唐军